大灣區和華南自貿區/港稅率優惠措施
根據2017年7月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香港、澳門與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9市戰略整合,形成大灣區,旨在通過潛在的稅收優惠,將該地區發展成為世界級的經濟、商業和科技中心。
此外,華南地區還設立了若干自貿區/港,包括深圳前海自貿區、珠海橫琴自貿區和海南自貿港。
為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和自貿區的商業投資,中國政府出台了一些稅率優惠措施,具體如下:
個人所得稅稅率優惠措施
大陸的個人所得稅稅率(3%至45%不等)一般較香港高(累進稅率由2%至17%不等,標準稅率為15%)。 為吸引更多人才到粵港澳大灣區和海南保稅港工作,中國政府出台了以下個人所得稅率優惠措施:
粵港澳大灣區 | 海南自貿港 | |
稅率獎勵 | 在廣東省上述九市工作的符合資格的個人,按中國大陸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15%享受中國政府補貼 | 海南自由貿易港中符合資的個人實際稅率上限為15% |
符合條件的個人 | 包括下列人士:根據香港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入境計劃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居民/外國人;並被認定為“高端人才”或“緊缺人才”。 | 並被認定為“高端人才”或“緊缺人才”。 |
符合條件的收入 | 包括:薪金與工資;提供獨立/個人服務的收入;作者的報酬;版稅收入;營業收入。 |
企業所得稅稅率優惠措施
(a)降低稅率(適用於前海自貿區、橫琴自貿區、海南自貿港)
中國大陸的公司一般都要繳納25%的中國大陸企業所得稅。 然而,在前海自貿區、橫琴自貿區和海南自貿區註冊和運營的公司如果從事某些受鼓勵的行業,則稅率可能會降低至15%,只要其滿足某些其他條件。 一般來說:
前海自貿區 | 橫琴自貿區 | 海南自貿港 | |
符合條件的行業 | 現代物流服務業、信息服務業、科技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 | 高新技術產業、醫學與健康、科教/研發、文化創新、商業服務 |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海南自由貿易港新增鼓勵類產業》 |
(b) 免稅(適用於海南自貿港)
在海南設立的從事旅遊、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企業,其新增外商直接投資所得,免徵中國大陸企業所得稅,但應符合下列條件的:
- 在外國轄區內新設立的分支機構取得的收入,或本企業持有其至少20%股權的外國被投資企業/子公司匯回的股息;以及
- 外商投資的外國管轄區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不低於5%。
(c) 加速折舊/攤銷(適用於海南自貿港)
50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不含建築和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購進成本,可在購進當年全部核銷,500萬元以上的,可加速折舊攤銷。
結論
由於有上述稅率獎勵政策,某些企業和個人在粵港澳大灣區/自貿區/自貿港註冊和經營會得到優惠待遇。 儘管如此,還是建議您研究在中國設立企業或個人遷入中國時,能否滿足享受稅率優惠待遇的所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