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俸稅申報錯誤、遺漏及更正
根據香港的薪俸稅制度,雇主和僱員/董事均有責任分別提交年度雇主報稅表和個人報稅表,向香港稅務局申報僱傭薪酬/董事薪酬。 向香港稅務局提交的薪酬或稅務報告中的任何不一致可能會導致來自香港稅務局的調查和/或對員工/董事的不利稅務處理。
因此,確保您和您的雇主所做的薪酬/稅務報告符合規定至關重要。
薪俸稅申報差異評估
- 您是否從您的雇主那裡獲得某些附加福利,如住房福利、股票期權福利和股票獎勵福利?
- 你和你的雇主有否確保向香港稅務局(IRD)正確申報附帶福利,以避免多收您的香港薪俸稅稅款?
一些附加福利和報酬是雇主和/或僱員/董事向香港稅務局報告的常見納稅申報錯誤:
住房福利不准确
免租金住宅 或租金補貼住宅(如通過租金補償)的住房福利規定按認定的租金價值(“RV”)徵稅,根據提供的住宅類型,扣除僱員/董事的支出和費用後,按淨收入的4%、8%或10%計算。
另一方面,以現金津貼形式提供的住房福利按僱員/董事實際收到的金額徵稅。 一般來說,按照認定的租金價值而不是實際收到的住房福利金額對住房福利徵稅更有利於稅收。
香港稅務局對按認定的租金價值徵稅的住房福利有一些要求/標準,例如雇主必須有向其僱員提供居住地的具體意圖,以及雇主必須對其僱員的租金補償進行充分的控制。
因此,在雇主缺乏住房福利政策和/或雇主與僱員之間缺乏溝通的情況下,雇主和僱員向香港稅務局報告的相同住房福利的性質可能不同(例如,雇主報告現金津貼,而僱員報告提供免租金住所)。 有時候,雇主和僱員之間可能會發生糾紛。
與股份相關的福利錯誤
香港拥有计算应税股份期权利益及股份奖励利益金额的特定税务规则。 例如,为了计算股票期权收益,应当使用行使股票期权之日的有关股票的市场价值,而不是股票期权在授予日或股份出售日的市场价值。 因此,雇主计算并向香港税务局报告的股份相关福利金额有可能并不正确。
至於員工/董事在其個人報稅表中的納稅申報,如果符合某些條件,股份相關福利的部分/全部免稅可能符合規定。 在確定可徵稅性時,許多因素都是相關的:
- 無論僱傭是否來自香港,有關股份期權/股份獎勵的授予日期/歸屬日期/行權日期
- 歸屬期內在香港居留的天數加上在香港服務的休假天數
因此,建議僱員/董事在向香港稅務局報稅前,確定自己是否有資格就其股份相關權益申請免稅。
其他納稅申報錯誤和遺漏
除了上述福利外,其他福利/薪酬,例如遣散费和补偿金等,也经常被讨论是否应征收香港薪俸税。 因此,雇主/雇员可考虑征求税务顾问的意见,是否需要在雇主的报税表中报告某些附加福利/报酬和/或缴纳香港薪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