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俸税申报错误

薪俸税申报错误、遗漏及更正

根据香港的薪俸税制度,雇主和雇员/董事均有责任分别提交年度雇主报税表和个人报税表,向香港税务局申报雇佣薪酬/董事薪酬。 向香港税务局提交的薪酬或税务报告中的任何不一致可能会导致来自香港税务局的调查和/或对员工/董事的不利税务处理。

因此,确保您和您的雇主所做的薪酬/税务报告符合规定至关重要。

薪俸税申报差异评估

  • 您是否从您的雇主那里获得某些附加福利,如住房福利、股票期权福利和股票奖励福利?
  • 你和你的雇主有否确保向香港税务局(IRD)正确申报附带福利,以避免多收您的香港薪俸税税款

一些附加福利和报酬是雇主和/或雇员/董事向香港税务局报告的常见纳税申报错误:

住房福利不准确

免租金住宅 或租金补贴住宅(如通过租金补偿)的住房福利规定按认定的租金价值(“RV”)征税,根据提供的住宅类型,扣除雇员/董事的支出和费用后,按净收入的4%、8%或10%计算。

另一方面,以现金津贴形式提供的住房福利按雇员/董事实际收到的金额征税。 一般来说,按照认定的租金价值而不是实际收到的住房福利金额对住房福利征税更有利于税收。

香港税务局对按认定的租金价值征税的住房福利有一些要求/标准,例如雇主必须有向其雇员提供居住地的具体意图,以及雇主必须对其雇员的租金补偿进行充分的控制。

因此,在雇主缺乏住房福利政策和/或雇主与雇员之间缺乏沟通的情况下,雇主和雇员向香港税务局报告的相同住房福利的性质可能不同(例如,雇主报告现金津贴,而雇员报告提供免租金住所)。 有时候,雇主和雇员之间可能会发生纠纷。

与股份相关的福利错误

香港拥有计算应税股份期权利益及股份奖励利益金额的特定税务规则。 例如,为了计算股票期权收益,应当使用行使股票期权之日的有关股票的市场价值,而不是股票期权在授予日或股份出售日的市场价值。 因此,雇主计算并向香港税务局报告的股份相关福利金额有可能并不正确。

至于员工/董事在其个人报税表中的纳税申报,如果符合某些条件,股份相关福利的部分/全部免税可能符合规定。 在确定可征税性时,许多因素都是相关的:

  • 无论雇佣是否来自香港,有关股份期权/股份奖励的授予日期/归属日期/行权日期
  • 归属期内在香港居留的天数加上在香港服务的休假天数

因此,建议雇员/董事在向香港税务局报税前,确定自己是否有资格就其股份相关权益申请免税。

其他纳税申报错误和遗漏

除了上述福利外,其他福利/薪酬,例如遣散费和补偿金等,也经常被讨论是否应征收香港薪俸税。 因此,雇主/雇员可考虑征求税务顾问的意见,是否需要在雇主的报税表中报告某些附加福利/报酬和/或缴纳香港薪俸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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