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IR56F 表格简介
在香港,企业一旦聘用员工,就必须遵守各种报告责任。 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提交香港雇主报税表。 虽然许多人都熟悉 IR56B 表格,但 IR56F 表格同样重要。IR56F 表格用于香港公司雇员结束雇佣关系时的申报。本文旨在介绍 IR56F 表格,为雇主提供必要的了解。
什么是 IR56F 表格?
IR56F 表格也称为“由雇主填报有关其雇员行将停止受雇的通知书”。当雇员离开公司时,雇主需要填写 IR56F 表格。
终止雇佣的原因可能包括辞职、退休、解雇、死亡等。香港雇主须在雇佣关系终止日前至少一个月向 IRD 提交 IR56F 表格。如雇员即将离港,须填妥 IR56G 表格,而非 IR56F 表格。除雇员外,IR56F 表格亦适用于终止受雇于公司或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董事。
IR56F 表格所需信息
填写 IR56F 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 个人基本信息;
- 离职日期和原因;
- 自本课税年度 4 月 1 日起至雇员离职日止的详细收入报告,但不包括根据《香港雇佣条例》(Hong Kong Employment Ordinance) 支付的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等特定款项。
IR56F 表格中的主要收入信息包括:
- 对于 (f) 项 补发薪金、代通知金、退休或终止服务时的奖赏或酬金,根据《香港雇佣条例》支付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不应包括在内。需报告的金额具体指: 需报告的金额具体指:
- 1. 退休或终止雇佣关系时支付的一笔过款项/酬金;
- 2. 根据劳动合同或《香港雇佣条例》支付的代通知金;和
- 3. 因薪金或工资奖励导致的延迟或拖欠支付款项。
- (g) 项 从退休计划支付的若干款项是指雇主通过以下方式作出的供款:
- 1.公司提供且未获香港政府认可的职业退休计划
- 2.香港政府提供及认可的职业退休计划,不包括雇员终止服务(因工作满 10 年或以上)、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患末期疾病或退休
- 3.强制性公积金计划(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 MPF或强积金),不包括雇员永久离港、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患末期疾病或退休 (适用于雇主强制性供款)
- 4.对于雇员终止服务且工作不满 10 年的强积金计划(适用于雇主自愿性供款)
- 5.强积金计划,不包括雇员退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患末期疾病或终止服务(因工作满 10 年或以上)(适用于雇主自愿性供款)
- 6.比例利益规则
- 提供的居住地(如有)
- 与 IR56E 表格类似,只有当公司以免租金或租金补贴(可以通过租金报销)的形式提供居住地时,才需填写此字段。.
提交 IR56F 表格的注意事项
如果已为雇员提交了 IR56F 表格,则无需提交同一收入期间的 IR56B 表格。如果离职后有额外的报酬,则必须“另”提交一份 IR56F 表格申报这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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