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 Hong Kong Macao - HKWJ Tax Law

香港与澳门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安排生效

《香港与澳门全面避免双课征税安排》(简称“免双重课税安排”)是香港签署的45项国际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中最新的一项, 于2020年8月18日生效。 门和香港将分别于2021年1月1日和4月1日起实施。 该协议是在2018年与中国大陆达成的投资利润预扣税递延缴纳协议之后达成的

一般规定

免双重课税安排规定了各管辖区(即香港和澳门)对有关收入的征税权利、消除双重征税的办法和相互协议程序等。

避免双重课税安排对从事跨境活动的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提供更大程度的确定性(例如,香港税务居民在澳门工作/开展业务活动,反之亦然)。

此外,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纳税人可根据避免双重课税安排获得双重课税减免/抵免。 此外,根据避免双重课税安排,向非居民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时,香港预扣税税率可能会从4.95%的标准税率降至3%的优惠税率。

避免双重课税安排下澳门的税收优惠

根据避免双重课税安排,香港居民就源自澳门的收入所缴纳的澳门税,可根据香港税法的规定,抵扣同一收入的应缴纳香港税。

澳门居民在香港的所得免征澳门税,或者同一收入在澳门应缴的税款中抵扣已缴的香港税,避免双重征税。

据政府消息人士透露,2019年澳门是香港第19大贸易伙伴。 作为大湾区项目的一部分,该安排将有助于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活动。

HKWJ Tax Law & Partners可为澳门及香港居民提供关于避免双重课税安排申请的进一步建议。 我们可以分析有关公司/个人的税务风险,并探索可否通过申请避免双重课税安排而获得税收优惠/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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