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 - HKWJ Tax Law

香港2018-2019年度财政预算案

2018年2月28日,香港财政司司长公布了2018-19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案。 根据该预算案,预计2017-18年度的财政盈余高达1380亿港元,与2017-18年预算案预计的163亿港元相比,超出1217亿港元。 财政盈余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地价和印花税收入大幅增加。 预计到2018年3月31日,财政储备将达到10920亿元。

香港经济去年增长达3.8%,高于去年财政预算案的预测,亦高于过往十年(2007-2016)平均2.9%的增长率。 展望未来,财政司司长对未来经济持审慎乐观的态度,因为美国、欧元区和日本的经济会进一步复苏,并加速增长,而中国内地的经济增长势头亦会持续强劲。 据预测,香港今年的经济增长将达到3%至4%。

关键支持和救济措施

为了支持和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财政司司长在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了多项支持和纾缓措施。 与企业和中上层人士有关的主要措施,须经立法后生效。 包括以下内容:

  • 企业
    1. 宽减2017-18课税年度75%的利得税,每宗个案上限为30000港元。
    2. 通过以下方式提供财政支持:
      • 留出600亿港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500亿港元)用于支持信息技术发展。 在600亿港元中,100亿港元将注入创新及科技基金(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Fund);
      • 为每家合资格的新公司提供最高20万港元的资助,以进行市场研究及推广,以及参与香港以外的商务代表团、贸易展览会及展览会;
      • 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计划特别优惠措施的申请期延长至至2019年2月28日;
      • 向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注入15亿港元;
      • 向中小企业出口营销及发展基金注资10亿港元;和
      • 从2018-19年财政年度开始,分五年向香港贸易发展局拨款合共2.5亿港元,以协助本地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把握“一带一路”计划和大湾区发展带来的机遇,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提升香港作为首要国际会议、展览和采购中心的角色。
  • 个人
  1. 减免2017-18税务年度75%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每宗个案的上限为3万港元。
  2. (由2018-19年度开始,薪俸税边际税阶由45000港元增至50000港元,并由4个税阶增加至5个,边际税率从2%、7%、12%和17%调整为2%、6%、10%、14%和17%。

3. 自 2018-19 课税年度起增加以下免税额

自2018-2019评税年度起,为符合资格的纳税人推出个人伤残津贴,即75000港元伤残受养人津贴。

自2018-19评税年度起,将父母或祖父母获准入住安老院的纳税人的相关开支最高扣除额由9.2万元港元提高至10万港元。

从2018-19评税年度开始,允许丈夫和妻子分别决定,而非按照目前的要求共同决定是否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该规定需要修订《税务条例》。

在2018-19财政年度的四个季度内宽免向业主收取的政府差饷,每户每季上限为2500港元。

  • 企业和/或个人
    1. 继续豁免电动商用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的首次登记税至2021年3月31日。
    2. 继续现行电动私家车首次登记税最高97500港元的宽免,并从2018年2月28日起启动“一对一更换”计划,允许购买新电动私家车并报废符合条件的私家车的车主享受最高250000港元的首次登记税宽免。 该宽免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

其他主要税收相关问题

A)落实两级利得税税率制度

正如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所述,香港行政长官先前建议的两级利得税税率制度(即首笔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按8.25%的宽减税率课税,其余应评税利润按16.5%的标准税率课税)将会落实。

(B)订立更全面的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到目前为止,香港已经与38个税务管辖区签署了全面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府会积极寻求与更多司法管辖区,包括一带一路沿岸的司法管辖区,签订互惠互利的税务协定,以吸引更多企业以香港为投资基地,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枢纽的地位。

(C)给予公司资金业务利得税宽减

香港政府将进一步修订《税务条例》,将合资格企业资金中心提供的特定资金服务的利得税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在岸关联公司,以吸引跨国公司和内地企业在香港设立企业资金中心。

(D)对基金行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香港已推出多项措施,以提升基金业的竞争力。 预计开放式基金公司相关制度及有关免税安排将于今年稍后开始实施。 此外,政府会就税务合作的国际要求,检讨适用于基金业的现行税务优惠安排。 它还将审查为私募股权基金引入有限合伙制度和相关税收安排的可行性。

(E)扩大税收优惠合格债务工具的范围

财政司司长建议修订合资格的债务工具计划,以扩大合资格债务工具的范围。 除了由香港金管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保管和结算的工具外,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债务证券亦可获得税收宽免。 此外,还建议将初始期限不少于7年的债务工具的免税范围扩大到任何期限的债务工具上。 根据增强方案,更多可获利息收入和交易利润的债务工具有资格获得税收宽免。

(F)对研发支出实行超级课税减免

为了鼓励研发,香港行政长官曾建议为企业研发方面的本地开支提供额外课税减免(即首笔200万港元的合资格研发开支可获300%课税减免,其余为200%课税减免)。 有关的立法咨询和文件起草工作已经开始。

(G)为合资格的建筑装置和可再生能源装置提供一次性100%的税收减免

此外,还建议允许企业就其于采购年度内采购的合资格的高能效建筑装置及可再生能源装置所产生的资本开支申索100%的税收减免,而非将税收减免分散至连续五年。

(H)为合资格的健康保险费实行减税

为了鼓励个人参加自愿健康保险计划,政府建议向为自己或受养人购买合资格自愿医保产品的市民提供税务扣减,每年每名受保人可作税务扣减的保费上限为8000港元

(I)为递延年金产品及强积金计划作出的自愿性供款提供税收优惠

为鼓励长期储蓄以供退休之用,建议为递延年金产品及向强积金计划自愿性供款提供税收优惠。

请注意,政府可能很快会公布更多与财政预算案有关的措施,因为香港社会中的部分人士(特别是18岁及以上的无税无产永久居民)可能会错过最近的纾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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