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金应课税吗?
由于新冠疫情肆虐,航空、旅游、酒店、零售、餐饮等行业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各种从业人员,如飞行员和推销员,纷纷被雇主解雇。 如飞行员和推销员,纷纷被雇主解雇。 其中一些雇员会有权从其的雇主那里获得解雇/裁员/遣散费,作为对他们过去贡献的奖励、失业补偿、解除雇佣合同和/或放弃某些权利的补偿。 这些员工可能会担心这些解雇或裁员补贴是否须缴付香港薪俸税。
香港的有关税务规则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受雇入息须缴付香港薪俸税。受雇入息包括酬金和额外津贴,这两项收入的基础相当广泛。 受雇入息包括酬金和额外津贴,这两项收入的基础相当广泛。 纳税人和税务局有时会就解雇金或裁员金是否应课税争论不休。 有些案件已提交法院裁决。
一般而言,雇主向雇员支付解雇金,作为雇员在过去、现在或将来提供受雇服务的报酬,在香港须课税。 纳税人以违反雇佣合同、失去职位、权利被剥夺等为由,主张免除税金。 此外,纳税人还主张,为诱使他们辞职或接受退休或裁员计划而支付的款项应免税。
一次性支付的解雇金可包括几种性质的款项,例如对过去服务的酬金和对失去职位的补偿。 只要有正当理由,一次性支付的解雇金可分成应税和非应税两部分。
避免解雇金税务纠纷
在决定解雇金是否须缴付香港薪俸税时,雇主必须了解有关的事实和情况,包括有关的文件,例如雇佣合约和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往来信件。
为减少发生纠纷的概率,建议雇主和雇员以书面形式记录有关解雇金的详细资料,包括其性质和金额,以及导致解雇金支付的情况。 必要时,可向税务专家咨询有关税务后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