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議的外國來源收入豁免(FSIE)制度的最新進展
香港擬議的外國來源收入豁免(FSIE)制度的最新進展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2022年10月26日)舉行了簡報會,介紹FSIE制度的最新發展,包括對條款的某些擬議修訂。 您可以參考我們之前的文章,了解有關擬議的新被動所得稅免稅制度的更多細節。擬議修正案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 澄清“在香港獲得的收入”的定義已;
- 修訂新推出的參與豁免的條件之一,規定當投資者公司在相關收入/收益累積之前持有被投資公司的股份/股權至少12個月時,該豁免可以適用。 以前,要求被投資公司產生的被動收入不得超過50%;
- 關於雙重徵稅減免,如果有關收入是股息收入而無法適用參與豁免,則將對為股息收入繳納的外國稅以及為支付股息的被投資公司基礎利潤繳納的外國稅款提供稅收抵免。 此外,在計算稅收抵免時,將考慮股息接收公司持有的最多五層實體鏈賺取的基本利潤所支付的外國稅款。
接下來的步驟
有關擬議的FSIE制度的條例草案定於2022年10月28日(本星期五)刊憲,並於2022年11月2日(下星期三)提交立法會。 按照最初的目標,新的FSIE制度將從2023年1月1日(即大約兩個月後)在香港實施。
稅務局將在《條例草案》(即本週五)刊登有關FSIE制度的行政指引,以便納稅人可以獲得更多有關FSIE制度的實施和運作的信息。
申請稅務局局長的意見
稅務局將引入一項機制,允許納稅人根據擬議的FSIE制度向稅務局局長申請有關遵守經濟實質要求的意見。
要申請稅務局局長的意見,納稅人需要向稅務局局長提供某些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在香港保存的經濟實質和在香港進行的特定經濟活動的細節。
稅務局局長通常在收到申請和完整信息後的1個月內,根據所提供的信息給出意見。 但是,申請只能在有關擬議的FSIE制度的法案在憲報公佈和新條例的實施之間提出。
儘管如此,納稅人仍然可以向稅務局申請事先裁定是否遵守經濟實質要求,在新條例出台後,該裁定的有效期最長為五年。
HKWJ稅務團隊
我們的HKWJ稅務團隊可以就FSIE制度提供進一步的建議,包括申請稅務局局長的意見和事先裁定貴公司遵守經濟實質要求的情況,評估FSIE制度是否以及如何影響您的公司,並就如何保持公司的稅收效率提供建議。
請在此處閱讀有關香港境外來源收入豁免制度的更多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