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西班牙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下,为取得香港公司的税收居民身份证而收集这些信息时,所获得的信息可能会被香港税务局忽略,因为它与相关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适用无关。
如果這種審查導致的結論是確實存在有效的離岸免稅申索,那麼這將由香港稅務局通過信函的方式予以確認。 現在出現的問題是,這種確認函是否提供了任何確定性/這種信函的地位如何? 例如,該確認函是否可以合法預期隨後幾年提出的離岸免稅申索,且該申索不受審查?
移居香港的港外人士主要關心的問題之一是稅務問題。 這些外籍人士通常關心他們的個人稅務狀況和風險敞口,不僅是在香港,還包括在外國稅務管轄區(如他們的原籍國)的相關風險。
根據香港的薪俸稅制度,雇主和僱員/董事均有責任分別提交年度雇主報稅表和個人報稅表,向香港稅務局申報僱傭薪酬/董事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