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避免中国内地及其税务协定缔约方可能的双重征税外,内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一般对中国内地税收居民向非中国内地税收居民分配/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提供优惠的预扣税税率,反之亦然。
华南地区还设立了若干自贸区/港,包括深圳前海自贸区、珠海横琴自贸区和海南自贸港。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的商业投资,中国政府出台了一些税率优惠措施
包括中国内地在内的有些管辖区还不习惯接受税务建议,甚至不愿意为税务建议付费,因为他们认为提名人/第三方结构已经足够,并且确信他们能够远离相关税务机关的调查。 这种做法可能落入激进税务规划的范畴。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任何此类离岸免税申索通常仍由香港税务局(“IRD”)审查。 即使是部分离岸收入免税申索,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