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市公司外,香港的每一家公司都需要備存一份所謂的“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用以識別香港公司的實益擁有人。 這是香港於2018年3月1日通過《2018年公司(修訂)條例》引入的一條規定。
為了打擊跨境逃稅,中國大陸成為100多個致力於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AEOI標準)的管轄區之一,於2013年8月簽署了《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並於2015年12月加入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
香港法院曾審理過幾起案件,其中涉及證券及商品交易所得利潤(包括佣金)是否須繳納香港企業利得稅的問題。
香港《稅務條例》對個人報稅表制定了嚴格的規定,旨在避免個人填報錯誤的報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