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通用報告標準(CRS)和 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AEOI”)在全球實施,要求金融機構(“FL”)對 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持有人進行盡職調查,以確定其稅收居民身份,並據此確定賬戶持有人的金融賬戶的某些信息是否需要交換到外國稅務管轄區。
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份轉讓涉及將股份所有權從一個人轉讓給另一個人。 為此,轉讓契約和買賣票據必須由香港稅務局印花稅署加蓋印花稅章。
為進一步發展資產管理及相關服務行業,香港政府於2015年7月17日在憲報上刊登《2015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修訂條例》),根據該修訂條例,離岸基金的利得稅豁免延伸至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