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澳门全面避免双课征税安排》(简称“免双重课税安排”)是香港签署的45项国际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中最新的一项, 于2020年8月18日生效。 门和香港将分别于2021年1月1日和4月1日起实施。 该协议是在2018年与中国大陆达成的投资利润预扣税递延缴纳协议之后达成的。
中国内地与香港已就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CN/HK-DTA”)签署第五议定书(以下简称“第五议定书”),该安排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中国内地正式生效,并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在香港生效。 让我们讨论一下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
除了避免中国内地及其税务协定缔约方可能的双重征税外,内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一般对中国内地税收居民向非中国内地税收居民分配/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提供优惠的预扣税税率,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