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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深入研究有关股本的规则,以更好地了解有限公司成为在香港开展业务的首选实体形式的原因。
公司是否为股东协议的缔约方无关紧要。 然而,由于股东协议对“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股东自己仍然可以通过“赔偿”这一后门对条款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