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4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提議提高印花稅。 為了打擊住宅物業的投機活動,將先前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AVD”)的第一標準稅率(即,範圍1.5%到8.5%)提高到15%的統一稅率。
為了進一步推動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項目,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目前正在著手一項新的數字徵稅提議(通稱“BEPS 2.0”)。
兩級利得稅稅率制度適用於公司及非法團業務(即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第一筆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會以現行稅率減半徵稅,於2018/19評稅年度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