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已與超過100個稅務管轄區(包括香港、荷蘭和幾個歐洲國家)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 除了避免中國內地及其稅務協定締約方可能的雙重徵稅外,內地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一般對中國內地稅收居民向非中國內地稅收居民分配/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提供優惠的預扣稅稅率,反之亦然。
香港稅制採用低稅率,相對簡單,而且還有某些類型的課稅減免。 此外,香港不徵收增值稅或商品和服務稅。
在課稅評價審查委員會/稅務法庭X66號案件中,數名上訴人根據《香港稅務條例》第66條向課稅評價審查委員會提出上訴。 為了便於閱讀,以下所述的X66號案件僅局限於一名上訴人,但該案件在稅務實質的重要性方面具有相似觀點。
根據香港的薪俸稅制度,雇主和僱員/董事均有責任分別提交年度雇主報稅表和個人報稅表,向香港稅務局申報僱傭薪酬/董事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