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因双重不征税问题被列入欧盟“灰名单”
不出所料,2021年10月5日,香港和其他几个管辖区*被欧盟列入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灰名单(“灰名单”)。 这是因为欧盟担心根据香港的属地来源制度,对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外国来源的被动收入双重不征税。
欧盟灰名单,也被称为观察名单,是为了应对避税和有害的税收行为而创建的。 确定何时将税务管辖区列入此类名单的主要标准包括:
- 相关零税或低税司法管辖区是否制定了税收透明度规则,
- 它是否创造了公平的税收竞争,
- 其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的实施;和
- 是否存在实质性经济活动要求。
香港对欧盟的回应
作为回应,香港政府宣布将(i)在2022年底前修订其税收制度,以缓解欧盟对双重不征税的担忧;(ii)在2023年采取适当措施打击跨境逃税。
拟议的新税法将主要针对在香港没有实质性经济活动的公司,以及在香港和外国税务管辖区对其境外被动收入不征税的公司。 香港政府在修订法例后,会要求欧盟尽快将香港从灰名单中剔除。
综上所述,将香港纳入灰名单不会导致香港企业受到任何防御性税收措施的约束,比如被欧盟征收更高的预扣税税率。 此外,香港表示,它将继续采用其由来已久的属地来源制度,并保持简单、确定和低税收制度。
请注意,香港之前(即2017年12月)曾被列入灰名单,在对税务透明度和公平征税等各个税务方面进行积极改革和改进后,于2019年3月再次从该名单中删除。
因此,香港公司需要密切关注立法修正案的未来发展,尤其是在香港无实质内容并实际/计划同时声称其利息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为离岸来源且在香港不征税的公司。 除其他外,他们可能需要考虑是否:
- 调整现有业务结构和模式;
- 在香港创造(更多)税务实质;
- 继续将其利息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作为离岸来源申报,在香港不征税。
关于灰名单的后续事宜
由于香港正在考虑对其属地制度进行税务改革,以包括外国来源的被动所得税豁免,因此有必要审查公司税收负债和税收规划战略。 HKWJ Tax Law可以就您的具体税务状况和受影响的司法管辖区提供国际税务建议。
脚注:
*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北马其顿、卡塔尔和乌拉圭